关于2015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9 11:36:00  

各院(系、所、中心):
经研究生院决定,我校2015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有程序上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以此通知为准: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程序与要求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各院系应制订严格的选拔标准,有条件的院系,可以将硕博连读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统考生进行对比,择优录取。选拔审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生生源质量。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每一个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均认真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做到公正、公平。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学科、本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可跨院系选拔,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
    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单位的意见书:愿意接受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参加接受申请单位组织的资格考试

各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如与上一年度不同,请于12月20日前将新办法上报培养办公室备案,同一单位的二级单位采取不同要求和办法的,应具体到二级单位。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确定接受硕博连读申请日期。

申请人于申请时间内登录校内门户,选择“学生业务”,点击“学籍信息”,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院系教务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参见《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重点审查申请人的学业完成情况(基本修完硕士期间的必修课程)与学生类别(委培与定向性质的申请者需出具单位正式同意函件,跨院系硕转博的需出具硕士所在院系意见)。

各院系应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硕转博资格考试,其时间和形式院系可以自行掌握,在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后两周之内,根据考试结果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各院系将拟录取学生名单、《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需附两份学校留存的成绩单、两份考核记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4月24日前报培养办公室审核。其中拟录取学生名单可以在管理系统中导出。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部分院系根据培养环节安排调整为6年,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培养院系和管理院系不同的同学由管理院系负责资格审批、材料递交、资格考试等工作内容,请不要漏报或者重复报送。

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请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执行。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