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与港台地区高校本科生交换计划报名通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北京大学与港台地区部分高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交换生派出方案已经确定,欢迎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一、项目信息
学校 |
申请人条件 |
人数、时间 |
项目情况 |
香港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10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费,建筑学院、法学院不接受申请,商科最多接受3个名额。 |
香港中文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15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费。 |
香港科技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4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香港理工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10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5人 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清华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政治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7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东海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交通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成功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台湾师范大学 |
13、14级本科在校生 |
2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
注:上述项目均不接受医学相关学科申请。 |
二、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
1、登陆http://dean.pku.edu.cn/student/,选择“交换申请”,填写申请表后提交并打印。书面申请表需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盖章。
2、成绩单一份(可从dean系统里打印,加盖院系教务章)
3、英语成绩证书(CET-4、CET-6、托福或雅思)复印件
4、其他你认为重要的材料(非必需)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后,最晚于3月11日下午17:00递交到教务部新太阳学生中心309。
注:每个学生只能提交一份申请表。
申请香港学校的同学,如没有港澳通行证,请立即自行办理。
申请赴台湾学校的同学,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赴台手续。
三、选拔流程
1、教务部和港澳台办公室审核材料并确定面试名单。
2、由教务部和港澳台办公室联合面试,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遴选后,如某学校的交换名额还有空缺,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予以调剂。
4、所有项目选拔结束后,本校推荐名单在教务部网站公布。
5、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还需要向对方学校申请。由对方学校确定最终录取资格。
6、教务部会在本学期结束后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四、学生义务
1、申请成功的学生需办理出访手续和停学手续。
3、学生在交换期满回校后应提交一篇带图片的交流总结。
4、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的所有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入学生本人在北大的成绩。
5、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仍缴至北大。
教务部 港澳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