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学院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 2014-11-06 09:37:00  

工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审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工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工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复试资格,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复试者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生专业:(少数民族计划、留学生、硕转博除外)
固体力学(080102)
力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080120)
力学(能源与资源工程)(080124)
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080123)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二、 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4年。
三、 报名资格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已发表至少2篇SCI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 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wsbm/)。
五、 提交报名材料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4、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包括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5、 个人陈述(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 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 三年之内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①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②雅思6.5分以上;
③TOEFL成绩90分以上;
④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⑤参加2015年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合格;
8、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六、 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审核”或公开招考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于“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七、 选拔方式
1、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3月初确定复试名单。
2、 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上、中旬。申请人须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八、 监督机制
工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工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小组,全面负责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各专业专家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接受学校博士生考试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九、 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http://www.coe.pku.edu.cn.
3、 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十、 招生咨询
1、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 http://www.coe.pku.edu.cn.);
2、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5444(张老师),邮箱:zhangqp(at)coe.pku.edu.cn
3、 对外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电教楼217A。
附:接收申请材料地址:(建议用EMS邮寄)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工学院电教217A,收件人:张老师
电话:(010)62755444,邮政编码100871。